热点推荐>>> 根据《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》(浙环发〔2019〕12号)要求,浙江省将从2019年7月1日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(简称“国六标准”)。现将相关工作提醒如下: 1、2019年6月30日前已取得杭州市小客车指标(除新能源车指标)且已拥有注册登记地为外省的“国五标准”小客车的申请人,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办理省外转出(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出地转移登记日期为准)手续,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,到杭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。 2、2019年6月30日前已取得杭州市小客车指标(除新能源车指标)并拟购置“国五标准”小客车的申请人,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,到杭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。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相关问题咨询 1、7月1日开始实施国六标准,国五的外省车牌转回有时间限制吗? 问题回复:车辆转移问题请咨询车管所96345.
2、新的国六标准相关政策将于今年7月开始实施,若在那之后摇到浙A,我外省的牌照还能转回浙A吗?是否存在过渡期?谢谢!
3、我是在2012年获得浙A牌照的,目前户口已经迁到嘉兴,居住在嘉兴,社保也缴纳在嘉兴,我在嘉兴地区新买了车子国六标准,想把原浙A牌照移到以我名字登记的新车上,1、请问是否可以。如何操作?2、听说需要杭州的暂住证和缴纳社保请问是否属实? |